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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攝影寫真
現在公證結婚已經沒法律效用了,但因為某些原因,我和女王必須先登記再補宴客
當然免不了去法院公證一下,真的實在有夠簡單又快速,公證前記得去預約,登記如果是假日也記得要預約就是了
法院的公證殿堂
邊聽公證人說話,邊發呆,因為很制式!
交換信物,我們還把戒指拿下來再帶回去.....哈!
夫妻對拜!!!
感謝證人
最重要的就是這張啦!結婚證書...要請婚假要靠這張
一切只要30分鐘以內完成!簡單吧!
會手震的黃金右手
會手震的黃金右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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